因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和我院岗位紧缺需求及医共体建设需要,着眼新医院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现公开招聘一批急需紧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计划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57人,详情见:《黄骅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黄骅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医共体官庄乡卫生院)》(附件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黄骅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各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黄骅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医共体官庄乡卫生院)》(附件二)各岗位年龄按岗位信息表中要求;
4、具有黄骅市辖区户籍或配偶、父、母户籍为黄骅市(一方即可)。
下列人员不受户籍限制:①普通类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未按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职位的人员除外);②2022年普通类高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等条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9、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11月03日。
(二)部分条件的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的限“高校毕业生”是指该岗位只允许“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规定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负责。
(一)信息发布:在“黄骅在线”、“黄骅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黄骅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03日上午8:00至2022年11月09下午17:00。
报名邮箱:hbxyjm0317@163.com
未按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2)本人户口页扫描件一份(报考人员为黄骅市辖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以配偶或父母其中一人户籍报考的,需提供相应证件及证明材料);
(3)毕业证、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各一份(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一份;研究生、本科学历另须提供学位证扫描件一份;研究生学历需提供证明其研究方向的材料扫描件一份)。
(4)所报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一份。
(5)《黄骅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五)扫描件一份;
(6)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电子版照片1张。
以上材料均需扫描为PDF格式压缩包文件形式按“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发往报名邮箱,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造成未能成功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给予报名确认回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个人邮箱。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对该岗位招聘计划可以进行核减,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其他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有调整,请考生登录“黄骅在线”、“黄骅市人民医院”网站查询。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如疫情原因可改为线上答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如疫情原因可改为线上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资格复审、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察环节人员。出现总成绩末位并列并超计划的,按照笔试成绩、学历(限岗位要求专业)从高到低确定,依然确定不了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后程序中出现总成绩末位并列并超计划的均按此执行。
复审应聘者档案及相关资料、证件,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或存在违纪违法等有关情况的不予聘用。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考察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在“黄骅在线”、“黄骅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内对反映问题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复审、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人员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本岗位招聘计划内即时按招聘程序递补。招聘结果报市政府批准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人员待遇及管理规定
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同工同酬。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纪律监督
1、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2、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一经发现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纪委监委机关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黄骅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三),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确保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
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相关重要信息均在“黄骅在线”、“黄骅市人民医院”网站及时发布。
未尽事宜由黄骅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17-5335125。
黄骅市人民医院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一、《黄骅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黄骅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医共体官庄乡卫生院)》
附件三、《黄骅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附件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附件五、《黄骅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黄骅市人民医院
2022年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各位考生: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黄骅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安全顺利实施,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相关规定,现将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考生须在考试前7天申领“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自动生成个人“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获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建议考生考前7天持续关注个人“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有异常(比如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弹窗等),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低、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注意加强途中防护如优先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医用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国内疫情权威信息,根据个人健康监测和行程情况,做好参考准备。
1. 考前7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7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无密切接触史,7天内与密接无密切接触史;考前对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且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且完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且完成“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1)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考试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为纸质报告,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2)考前7天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须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持考试前48小时、24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考试当天,上述发热、咳嗽等症状未消失的,经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排查无疫情传播风险、研判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完成隔离治疗、解除隔离和医学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参加考试。
河北健康码非绿码,以及按照前款疫情防控要求和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 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即低风险区)、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考生应按我市疫情防控规定及时主动报备。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纳入社区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实施“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持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
3.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涉疫风险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进行初步诊断,视情况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笔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四)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消毒湿巾。
(五)提倡积极接种疫苗并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六)考生须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如实填报本人笔试前7天旅居情况和健康状况。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二、考试期间
(一)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测和身份核验。通过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隔离通道、候考区等候、上卫生间等环节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排队等候,防止拥挤聚集。
(二)考生进入考点(场)时,请自觉出示现场扫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按考场规则要求持纸质版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入场。
(三)除因入场核验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流。
(五)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三、特别注意
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请广大考生务必每日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四
附件五